旭日獎學金

 


旭日獎學金施行要點 Application Guidlines

旭日獎學金申請作業 Application Guidlines & Eligibility
  1. 申請資格
    1. 以「旭日計畫」管道入學之學生或經「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推薦之學生。
    2. 符合當年度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 (須檢附政府核發之有效經濟弱勢證明文件)。
    3. 其他經濟弱勢之學生。
    4. 申請人前一 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須達及格標準,操行 A 級,且無懲處紀錄。新生經「旭日計畫」入學管道入學之學生或經「旭日計畫招生委員會」推薦錄取之學生不受成績限制。
  2. 申請時間:
    • 新生:
      1. 以「旭日計畫」入學管道入學之新生或「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推薦之新生,由「旭日計畫招生委員會」將名單送生活輔導組,不必提出申請。
      2. 其他管道入學之新生,取得入學資格後,依學務處生輔組公告日期提出申請,逾期或 資料不全不予受理及審核。
    • 舊生或續申請之學生:依本校生活輔導組公告提出申請下一學年度之獎學金,申請期 限:每年七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及審核。
  3. 繳交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請下載附件表格撰寫)
    2. 自傳乙篇 (約 500 字,請下載附件表格撰寫)
    3. 學年成績單 (新生免附)
    4. 當年度經濟弱勢證明文件(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免繳)
    5. 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 (須檢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全戶年度所得稅資料、全戶財產歸屬清單等相關證明;全戶係指父母親、兄、弟、姊、妹,含自己)
    6. 老師推薦函 (新生免附)
    7. 學習報告 (新生免附,請下載附件表格撰寫)
    8. 致捐款人約 500 字之親筆感謝函 (新生免附,請下載附件表格撰寫)
    9. 詳閱旭日獎學金施行要點及簽名(請下載附件表格撰寫)
    10. 還願承諾書(第一次申請或第一次領取本獎學金時繳交,請下載附件表格撰寫)
  4. 詳細申請細則請參閱相關下載。
  5.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原則,申請資料完成掃描存檔後,交還申請人自行保管,申請文件資料皆請單面列印,以利掃描成檔案。
 

承辦人:王孝斌先生
03-5715131#3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