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學金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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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獎助學金:由中央各部會、各縣市政府依法設置之獎助學金,詳細項目請至清華助學系統查詢。因公設獎助學金多有排除公費生、不得領取其他獎學金之限制,申請學生如有虛偽欺瞞等情事,除應退還所領獎學金外,涉及法律部分將通報相關政府機關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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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外私設獎助學金:由社會各界如財團法人、基金會、公司行號或私人捐贈之各類獎助學金,每年約有250餘項,詳細項目請至清華助學系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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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性獎助學金:旭日獎學金、總統教育獎、逐夢獎學金、出國還願獎學金、特殊教育獎學金、國防學士班獎學金、朱順一合勤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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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其他單位承辦之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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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https://reurl.cc/AA7O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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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處:https://reurl.cc/p6kEO4;https://reurl.cc/nD8g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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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https://rd.nthu.edu.tw/News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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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請逕洽各院(系)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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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方式
- 「院/系推薦」:(1)清華助學系統上留下申請紀錄 (2)申請人繳交紙本申請文件予各院/系辦公室。
- 「學校彙送」:(1)清華助學系統上留下申請紀錄 (2)依據各別獎學金辦法之規定,申請人線上上傳申請文件或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至本組。
- 「逕行申請」:(1)清華助學系統上留下申請紀錄 (2)申請人逕送申請文件予校外設獎單位。
三、辦理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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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依據常設性獎學金辦法或各設獎單位來函通知,始得公告受理申請。由於本組無法預知各設獎單位來函日期,敬請有意申請的同學隨時留意清華助學系統公告,自行查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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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期程依「申請方式」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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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為「院/系推薦」者:申請截止日期,以各院(系)所之公告為準。鑒於各院系辦理情形、收件截止日不一,請務必向所屬系所確認實際收件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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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為「學校彙送」者:申請截止日期,將會比設獎單位訂定之截止日期提前1-2週截止,主要因為需要整理申請案件外,尚須進行學校行政發文流程,此些行政作業時間均須事先預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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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為「逕行申請」者:申請截止日期,即設獎單位訂定之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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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 獎助學金之排斥條款:清華助學系統之「是否兼領欄位」,如標示為「否」,本組將根據獎學金辦法採從嚴認定,即申請前與獲獎後皆不得兼領或再請領其他獎助學金,並根據設獎單位要求進行單一學期或整學年度的控管。申請獎助,名額有限且有得有失,申請前皆應詳閱公告設獎辦法,並務必考量本學期或本學年自身狀況後再申請,以免錯失獲得領取高額獎學金之機會。
- 關於補件問題:為維護準時交件同學之權益,且避免行政流程延誤,申請截止日後,不再接受補件。請同學留意截止期限,盡早完成送件。
- 關於獎懲證明:請至「校本部水木生活中心二樓 - 生輔組第一辦公室」或「南大校區學生活動中心2樓生輔組辦公室」找值班之生輔教官辦理。
- 關於成績單:為維護獎學金審查之公平性,成績單請提供本校成績單自動繳費列印系統(機)列印之「正本成績單」,不接受其他各種形式之成績單,成績單自動繳費列印系統分別置於:
- 校本部行政大樓收發室旁(24小時營業)
- 校本部行政大樓一樓中庭
- 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右側電梯旁三處
- 各項獎學金應備之紙本文件請自行列印準備,本組無法提供列印功能。若有需要,請至校本部水木生活中心2樓影印部、小吃部7-11、計通中心電腦教室、南大校區7-11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