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新生、轉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申請時間:1/13-1/17)

一、辦理期間:自109/01/13(一)至109/01/17(五)止。

請將申請書暨證明文件送至生輔組彙辦,『逾期』依教育部規定恕不受理!如有缺繳任何證件或申請表上未經簽章者,均會影響審查。攸關減免權益,請特別留意。

二、申請對象:

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族籍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三、申請方式:

1.請至校務資訊系統登記後列印申請書並簽名,連同相關附件至生輔組(校本部學生)或南大校區生輔組(南大校區學生)繳件,亦可掛號郵寄至承辦單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註明辦理學雜費減免)。

2.符合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於校務資訊系統完成申請,免繳交相關紙本資料(含申請書)。

3.身心障礙學生於辦理時間內,如校務資訊系統未能提出學雜費減免申請,請洽本組承辦人員協助資料建置。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3)5715131轉34648王小姐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學雜費減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