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濫用藥物個案輔導量能提升方案

教育部109年1月8日發文,字號臺教學(五)字第1080185983號「大專校院濫用藥物個案輔導量能提升方案」。
一、補助設有心理、輔導、諮商、社工等系所大專校院,申請辦理「如何召開個案會議」職能培訓及分
區個案研討工作坊。
二、個案轉介與否,不影響春暉輔導持續進行;另個案轉介就診或其他機之後續狀況,應由個案管理員
負責追蹤並完成紀錄彙整。
三、有意申辦本方案學校,請於109年1月31日前,檢具實施計畫及經費申請表,函報教育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