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金】家庭年所得70萬以下(大學部90萬以下)學雜費減免說明<113年9月至10月第1週受理申請>

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
  • 申請期間:113年9月開學日~113年10月4日(五)
  • 應繳文件
    • 申請表 (請至校務資訊系統申請)。
      (預計於下學期復學之休學生,如無法登錄「校務資訊系統」者,請與承辦人聯繫)
    • 父、母、(配偶)、學生本人,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
    • 上一學期正式成績單(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03-5715731#34660 林家榆小姐。

★相關資格及減免方式請參閱生輔組公告
(生輔組網頁https://sa.site.nthu.edu.tw/  → 助學措施 → 弱勢助學金) 

★行政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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