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家境清寒及孱弱生優先住宿申請

國立清華大學114學年度

家境清寒非低收、中低收入戶及孱弱生優先住宿資格申請公告事項

壹、大學部研究所生非低收、中低收入戶之清寒生優先住宿資格申請審查應繳交證明資料如下:

  一、優先住宿資格申請表

  二、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全戶國稅局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全戶國稅局最新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五、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姐妹及同學本人

貳、孱弱生:依「國立清華大學其他優先住宿資格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九項:需檢附公立地區醫院診斷證明

參、申請作業時間地點

  一、時間:

    ()114217日起至114331700時止(大學部、研究所舊生)

    ()11452日起至1145161700時止(研究所新生)

    ()逾時一律不受理

  二、地點:校本部生活輔導組(水木生活中心二樓)

  三、承辦人:陳億婷

  四、電話:03-5715131#34651     

肆、其他規定

  一、所需繳交資料不齊全不予收件審查

  二、優先住宿申請表,需經由系導師及系主任填寫具體意見後再由系教官完成訪談填寫初審意見交承辦人彙整

  三、其他申請住宿相關規定,請參閱住宿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