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學年度新生服務學長姐申請須知
115學年度新生服務學長姐申請須知
115.03.17
一、有意參與的同學,申請前請先參考以下各項時程規劃,並妥善評估自身的時間能否配合,各項活動之參與情形將會影響獎助學金之發放,與作為優先住宿資格之重要參據。
二、服務期程,以1學年為原則。
三、115學年度新生入住規劃於8月30、31日、新生領航營營前知能訓練規劃於8月27日、新生領航營活動規劃於9月1、2、3日舉行,此六天不得請假,請務必確認自身可以配合的時間。
四、115學年度新生服務學長姐皆須參與營前知能訓練,全程活動參與(包含新生入住、新生領航、期中座談會、運動會、新生探索主題相關活動等),若未達標準,依情節輕重註銷新生服務學長姐資格並依規定辦理退宿。
五、115學年度新生服務學長姐徵選自3月17日起至4月17日止,預計5月下旬核定後正式公告獲選名單。
六、新生服務學長姐具校內優先住宿資格並以新生齋為原則(需依住宿組期程辦理住宿申請),若新生服務學長姐擬住校外,請於獲選名單公告後主動告知承辦人。
若擬參加住宿組的校內其他齋舍之抽籤,請依住宿組規定辦理,若須放棄中籤之齋舍改回新生齋,請於6月底前通知承辦人。
七、新生服務學長姐獎助學金預計分兩階段發放,第一階段依據參與新生領航營相關活動及出席紀錄發給。第二階段需配合辦理新生探索主題活動狀況發給;獎助學金核發金額視年度經費而定予以增刪。
八、欲報名之同學,請先將本須知下方的申請表填寫列印,給導師、系主任、輔導教官簽章(完成面試)後,將紙本交予承辦人,始完成報名手續。
九、以上若有未盡事宜,將另案通知。
新生服務學長姐承辦人 生輔教官 彭錦亮
聯絡電話:035715131分機34658
聯絡信箱:clpeng@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