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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112學年度新生服務學長姐申請須知

112學年度新生服務學長姐申請須知

112.03.01

一、有意參與的同學,申請前請先閱讀「國立清華大學新生服務學長姐及新生服務團隊實施要點(1110201修訂版)」,若有相關疑問,請於報名截止前提出。

二、報名前,請參考以下各項時程規劃,並妥善評估自身的時間得否配合,各項活動之參與情形將會影響獎學金之發放與作為優秀服務學長姐之重要參據。

三、112學年度新生入住規劃於112.09.0209.03,新生領航營規劃於112.09.0409.05舉行,此四天不接受任何原因之請假,請務必確認自身可以配合的時間。

四、112學年度新生服務學長姐皆須參與籌備會議(5月底6月初)、研習課程(時間未定)、營前訓練(8月底9月初),參與時數需達85%以上,若參與時數未達規定,依情節輕重扣減獎學金或註銷新生服務學長姐資格。

五、112學年度新生服務學長姐徵選自112.03.01起至04.30止,請上清華大學活動平台 (NTHU EVENT) 網站使用Google帳號註冊登入與報名,預計5月下旬核定後正式公告獲選名單。

六、新生服務學長姐保障校內住宿並以新生齋為原則,不須辦理住宿申請,若新生服務學長姐擬住校外,請於獲選名單公告後主動告知承辦人。
若擬參加住宿組的校內其他齋舍之抽籤,請依住宿組規定辦理,若須放棄中籤之齋舍改回新生齋,請於6月底前通知承辦人。

七、新生服務學長姐獎學金預計分兩階段發放,第一階段於新生領航營後,依據參與新生領航營之狀況發給。第二階段為11月底辦理期中考評後,主要參酌訪談報告之內容與其他出席狀況。獎學金之數額視年度經費而定,最晚於籌備會議時公告。

八、新生服務學長姐除新生領航營期間須協助外,尚須出席期中座談與協助112學年度全校運動大會(112.11.15),並自9月至11月完成指定篇數(15篇內之新生訪談報告。另外需協助諮商中心關懷新生。

九、欲報名之同學,請先本須知下方的申請表填寫列印,給導師、系主任、輔導教官簽章後,上清華大學活動平台 (NTHU EVENT) 網站註冊,填寫自傳與申請動機後,拍照上傳申請書,出示QR Code,並將紙本交予承辦人,始完成報名手續。如因系統問題無法上傳資料,請先確認總檔案大小應小於5MB,網站重新整理後,若仍有問題,直接至生輔組繳交紙本申請書即可。

十、報名網站:https://events.horizone.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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