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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學生出國留學還願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清寒學生出國留學還願獎助學金

一、目的:

本校為協助及鼓勵家境清寒學生出國留學,並期望同學就業後能回饋本獎助學金,達到永續經營之目標,嘉惠更多清華學子。

二、申請資格:

本校擬赴國外攻讀學位之學生或已在國外攻讀學位之校友,且為政府核發經濟弱勢證明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三、申請時間::

每年一次,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申請,每年6月底前審核。

四、應備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申請人自述說明)。

(二)符合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經濟弱勢證明。

(三)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須檢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全戶112年度所得稅資料、全戶財產歸屬清單等相關證明;全戶係指父母親、兄、弟、姊、妹,含申請人)。

(四)國外留學學校入學許可證明。

(五)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及操行獎懲紀錄。

(六)出國計畫書及經費需求。

(七)還款規劃。

五、申請流程

請至生輔組網頁列印申請表,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後,採線上繳件方式(免收紙本)。 繳件系統:清華助學系統 https://meo110.wwlc.nthu.edu.tw/

六、取代戶籍謄本作法:

(一)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版)與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資料相同者(即戶口名簿所載資料未異動者),可替代戶籍謄本【請至戶政司/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81】

(二)使用自然人憑證至【戶政司/現戶全戶電子戶籍謄本申辦作業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6】下載電子戶籍謄本(詳細記事版本)

              承辦人:王孝斌行政助理

      電話:03-5715131轉3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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