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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朱順一合勤獎學金」申請辦法

國立清華大學「朱順一合勤獎學金」申請辦法
111.05.12.第 83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議通過
一、獎助目的:為獎勵本校學生學業表現優異暨品行優良者特設立國立清華大學「朱順一合勤」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二、獎勵:獲獎學生每人頒發純銀獎牌乙面,學院獎牌乙面,獎學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三、獎助對象:
(一)限大學部三年級在學學生(理學院一名、工學院四名、電資院四名、人社院一名、生科院一名、原科院一名、科管院一名、竹師教育學院一名及藝術學院一名)合計十五名。
(二)凡獲本獎學金者,不得重複領取其他獎學金。
四、繳附資料:申請書、歷年成績單、在學證明、自傳、系(班)主任推薦函、讀書計畫或相關專題研究成果。
五、評選作業:
(一)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由學務處生輔組公告辦理。
(二)各學院依獎助名額自行公開推薦評選,獲獎人資料彙送學務處生輔組。
(三)每年五月底獲獎名單彙送捐款人,於六月頒獎。
六、經費來源:本獎學金由合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順一董事長捐贈。
七、本辦法經獎學金捐贈者及校務基金委員會同意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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