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優秀服務學長姐徵選
一、依據本校「新生服務學長姐及新生服務團隊實施要點」辦理。
二、113學年度優秀服務學長姐徵選自113年11月15日開始至11月22日晚上24時止,有意參選者,請填寫「113 學年度優秀新生服務學長姐徵選表」資料後繳交至生輔組承辦人。
三、遴選資格及程序:
(一) 全程參與新生各項活動(如知能訓練、新生入住、新生領航、全校運動會、新生訪談或相關之新生活動及會議等),始得報名參選(經系所、輔導教官專案推薦及特殊原因請假完成程序者除外)。
(二) 完成當年度規定新生訪談紀錄篇數(訪談新生不得重複)。
(三) 服務學長姐服務期間各項表現深獲系輔導教官(輔導老師)、系所老師及生輔組考評肯定者。
(四) 生輔組應召開優秀服務學長姐遴選會議,評選人數以當年度服務學長姐人數15%計且評分項目需達85分,表現優異者核予當選證書暨行政獎勵;另生輔組視當年之預算分配調整或刪除發放獎學金,以資鼓勵。
新生服務學長姊承辦人 生輔教官彭錦亮
聯絡電話:035715131分機34658
聯絡信箱:clpeng@mx.nthu.edu.tw
二、113學年度優秀服務學長姐徵選自113年11月15日開始至11月22日晚上24時止,有意參選者,請填寫「113 學年度優秀新生服務學長姐徵選表」資料後繳交至生輔組承辦人。
三、遴選資格及程序:
(一) 全程參與新生各項活動(如知能訓練、新生入住、新生領航、全校運動會、新生訪談或相關之新生活動及會議等),始得報名參選(經系所、輔導教官專案推薦及特殊原因請假完成程序者除外)。
(二) 完成當年度規定新生訪談紀錄篇數(訪談新生不得重複)。
(三) 服務學長姐服務期間各項表現深獲系輔導教官(輔導老師)、系所老師及生輔組考評肯定者。
(四) 生輔組應召開優秀服務學長姐遴選會議,評選人數以當年度服務學長姐人數15%計且評分項目需達85分,表現優異者核予當選證書暨行政獎勵;另生輔組視當年之預算分配調整或刪除發放獎學金,以資鼓勵。
新生服務學長姊承辦人 生輔教官彭錦亮
聯絡電話:035715131分機34658
聯絡信箱:clpeng@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