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家境清寒及孱弱生優先住宿申請
國立清華大學114學年度
家境清寒非低收、中低收入戶及孱弱生優先住宿資格申請公告事項
壹、大學部、研究所生非低收、中低收入戶之清寒生優先住宿資格申請審查應繳交證明資料如下:
一、優先住宿資格申請表
二、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全戶國稅局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全戶國稅局最新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五、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姐妹及同學本人
貳、孱弱生:依「國立清華大學其他優先住宿資格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九項:需檢附公立地區醫院診斷證明。
參、申請作業時間、地點:
一、時間:
(一)114年2月17日起至114年3月3日17:00時止(大學部、研究所舊生)。
(二)114年5月2日起至114年5月16日17:00時止(研究所新生)。
(三)逾時一律不受理。
二、地點:校本部生活輔導組(水木生活中心二樓)。
三、承辦人:陳億婷
四、電話:03-5715131#34651
肆、其他規定:
一、所需繳交資料若不齊全,不予收件及審查。
二、優先住宿申請表,需經由系導師及系主任填寫具體意見後,再由系教官完成訪談填寫初審意見,交承辦人彙整。
三、其他申請住宿相關規定,請參閱住宿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