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新生/復學生/轉學生學雜費減免】114-2學雜費減免受理期間自115/1/15~1/21止

一、申請期間:115年1月15日(四)至115年1月21日(三)止(研究所新生/復學生)、115年1月16日(五)至115年1月21日(三)止(轉學生)
二、申請及繳件方式:
(一)申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作業】→【學雜費減免申請】→登錄個人申請資料→【列印】申請表並簽具切結書
(二)繳件:登入【清華大學助學系統】→登錄個人資料→【表單申請】→【114-2學雜費減免】→【上傳】申請表及各項證明文件
✪若無法列印系統申請表,請關閉快顯封鎖。
✪如申請資料無法填寫或送出,請先洽生輔組承辦人員確認。
※ 詳細說明請參閱下方連結
*申請步驟,請參閱 校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申請
*繳件步驟,請參閱 清華大學助學系統:申請表單→繳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