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115-1 學雜費減免受理期間自115/6/1~6/5止
一、申請期間:115年6月1日(一)至115年6月5日(五)止
二、申請及繳件方式:
(一)申請:登入【校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作業】→【學雜費減免申請】→登錄個人申請資料→【列印】申請表並簽具切結書
(二)繳件:登入【清華大學助學系統】→登錄個人資料→【申請表單】→【115-1學雜費減免】→【上傳】申請表及各項證明文件
✪若無法列印系統申請表,請關閉快顯封鎖。
✪如申請資料無法填寫或送出,請先洽生輔組承辦人員確認。
※ 詳細說明請參閱下方連結
*申請步驟,請參閱 校務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申請
*繳件步驟,請參閱 清華大學助學系統:申請表單→繳件
※ 詳細內容請參閱:助學措施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