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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產急難慰問金

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 Ministry of Education Emergency Aid


慰助對象 Qualification
限學士班同學,凡符合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者,請檢附相關資料到生輔組辦理。
 
✪申請方式:
1.請先上傳相關資料:「申請表」+「戶籍資料」+「所得、財產清單」+「相關證明文件」
→清華大學助學系統https://meo110.wwlc.nthu.edu.tw/
→公告編號:【11101-0614】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
 
2.學校承辦人上傳「學產基金」系統取得正式申請表,並回信至學生電子信箱
 
3.學生持申請表(含導師簽章)及上述文件,送生輔組第2辦公室辦理。

 

 
承辦人:林家榆
03-5715131#3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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